信經

基督教信經從《尼西亞信經》(325年)至今的完整演變過程,按歷史階段梳理其神學、政治與教會背景,並標註關鍵轉折點:


一、早期大公會議時期(4-5世紀):信經的奠基

1. 《尼西亞信經》(325年)

核心爭議:亞流派(Arius)否定基督的神性,主張「聖子是被造的」。
回應: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確立「聖子與父同質」(ὁμοούσιος),明確三位一體中聖子的神性。
文本特點:簡短,聚焦基督論,未提及聖靈細節。
1. 《尼西亞信經》(325年)
核心爭議:亞流派(Arius)否定基督的神性,主張「聖子是被造的」。
回應: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確立「聖子與父同質」(ὁμοούσιος),明確三位一體中聖子的神性。
文本特點:簡短,聚焦基督論,未提及聖靈細節。
台灣繁體版原文節錄
「我信獨一的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……是真神出的真神,受生而非被造,與父同質……」
「我信獨一的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……是真神出的真神,受生而非被造,與父同質……」
我信獨一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有形無形萬物的主。
我信獨一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,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,從神出的神,從光出的光,從真神出的真神,受生而非被造,與父同質(ὁμοούσιος);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;祂為要拯救我們世人,從天降臨,成為人身,受難,第三日復活,升天,將來必再降臨審判活人死人。
我信聖靈。
我信唯一、神聖、大公、使徒的教會。我承認為赦罪設立的獨一洗禮。我指望死人復活,並來世的生命。阿們。





以下是根據早期教會文獻及台灣教會通用譯本,整理出的 325年《尼西亞信經》完整繁體中文版,內容忠實呈現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的原初文本(註:與後來381年修訂的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不同):

《尼西亞信經》(325年原文繁體中文版)
我信獨一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有形無形萬物的主。
我信獨一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,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,從神出的神,從光出的光,從真神出的真神,受生而非被造,與父同質(ὁμοούσιος);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;祂為要拯救我們世人,從天降臨,成為人身,受難,第三日復活,升天,將來必再降臨審判活人死人。
我信聖靈。
我信唯一、神聖、大公、使徒的教會。我承認為赦罪設立的獨一洗禮。我指望死人復活,並來世的生命。阿們。

附註說明(台灣學術界常用註解)
「同質」(ὁμοούσιος)
此詞為會議關鍵,直接否定亞流派的「被造」主張,強調聖子與父「本質相同」。台灣神學界亦譯作「同體」或「同性同體」。
與381年版本的差異
325年原文未詳細描述聖靈的位格與工作(僅簡短「我信聖靈」),亦未包含「和子句」(Filioque)。
「大公教會」(καθολικὴν ἐκκλησίαν)一詞已出現,但後世譯本可能強調「普世」或「公教」之意涵。
歷史文獻依據
希臘原文參照:亞他那修(Athanasius)《論尼西亞會議》(De Decretis Nicaenae Synodi)及會議檔案抄本。
中文譯本參考:台灣聖經公會《歷代基督教信條》(2003年修訂版)及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禮儀委員會用書。

2. 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(381年)

擴充背景:亞流派殘存勢力與聖靈神性爭議(馬其頓尼派)。
新增內容
聖靈「是主,是賜生命者,從父出來,與父子同受敬拜」。
教會「唯一、大公、使徒」的特質宣告。
地位:成為東正教與天主教禮儀中最廣泛使用的信經。
2. 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(381年)
擴充背景:亞流派殘存勢力與聖靈神性爭議(馬其頓尼派)。
新增內容:聖靈論與教會論。
台灣繁體版原文節錄
「我信聖靈,是主,是賜生命者,從父出來,與父、子同受敬拜……我信唯一、神聖、大公、使徒的教會。」
「我信聖靈,是主,是賜生命者,從父出來,與父、子同受敬拜……我信唯一、神聖、大公、使徒的教會。」
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(381年定稿繁體中文版)
我信獨一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和有形無形萬物的主。
我信獨一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,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,從神出的神,從光出的光,從真神出的真神,受生而非被造,與父同質(ὁμοούσιος);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;祂為要拯救我們世人,從天降臨,由聖靈和童貞女馬利亞取得肉身,成為世人;在本丟·彼拉多手下為我們釘十字架,受難,埋葬,照聖經所言第三日復活,升天,坐在父的右邊;將來必帶著榮耀再臨,審判活人死人;祂的國度永無窮盡。
我信聖靈,是主,是賜生命者,從父出來(※註),與父、子同受敬拜,同享尊榮;祂曾藉眾先知說話。
我信唯一、神聖、大公、使徒的教會。我承認使罪得赦的獨一洗禮。我指望死人復活,並來世的生命。阿們。

3. 《迦克墩信經》(451年)

爭議:一性論(基督僅有神性)與聶斯托利派(神人二性分離)。
定義:基督「二性不相混亂、不改變、不分開、不離散」。
影響:東方敘利亞、埃及等一性論教會分裂,形成「東方正統教會」。
3. 《迦克墩信經》(451年)
爭議: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。
台灣繁體版核心定義
「同一基督……二性不相混亂、不改變、不分開、不離散。」
《迦克墩信經》(451年定稿繁體中文版)
我們跟隨聖教父,同心合意教導人宣認:
同一聖子,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
具有完全的神性,也具有完全的人性;
是真神,也是真人;
具有理性的靈魂,也具有身體;
按神性而論,與父同質(ὁμοούσιος);
按人性而論,與我們同質(ὁμοούσιος);
凡事與我們一樣,只是沒有罪;
按神性而言,在萬世之先為父所生;
按人性而言,在末後的日子,
為我們並我們的得救,由童貞女馬利亞——上帝之母(Θεοτόκος)——所生;
是同一基督、聖子、主、獨生的,
具有二性,不相混亂(ἀσυγχύτως)、不改變(ἀτρέπτως)、不分開(ἀδιαιρέτως)、不離散(ἀχωρίστως);
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,
各性的特質反得以保存,
會合於一個位格(πρόσωπον)、一個實體(ὑπόστασις)之內;
並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,
而是同一聖子、獨生的、道、上帝、主耶穌基督;
正如眾先知自古以來所指示的,
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,
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。

二、中世紀發展(6-11世紀):地方信經與東西分歧

1. 《亞他那修信經》(約6世紀拉丁教會)

《亞他那修信經》(約6世紀拉丁文本繁體中文版)
凡人欲得救,首當持守大公基督教信仰。
此信仰,除非人持守完整無缺,否則必永遠沉淪。
大公基督教信仰即是:我們敬拜獨一上帝在三位格中,三位格於一神性內;不混淆位格,不分離神性。
因父是一位格,子是一位格,聖靈亦是一位格。
然而父、子、聖靈的神性乃是一,榮耀同等,威嚴同恆。
父如何,子亦如何,聖靈亦如何;
父不受造,子不受造,聖靈不受造;
父無限,子無限,聖靈無限;
父永恆,子永恆,聖靈永恆;
然而非三永恆,乃一永恆;
非三不受造,非三無限,乃一不受造,一無限。
同理,父全能,子全能,聖靈全能;
然而非三全能,乃一全能。
父是上帝,子是上帝,聖靈是上帝;
然而非三上帝,乃一上帝。
父是主,子是主,聖靈是主;
然而非三主,乃一主。
依基督教真理,我們不得不承認每位格本身為上帝、為主;
然而大公基督教信仰禁止我們說有三上帝或三主。
父非由誰所造,亦非受生,亦非所出;
子獨由父所生,非受造,非所造;
聖靈由父和子所出,非受造,非所生,乃是發出。
是以有一父,非三父;一子,非三子;一聖靈,非三聖靈。
在此三位格中,無先後,無尊卑,
三位格皆永恆,彼此同等。
因此,如前所述,獨一上帝在三位格中,三位格於一神性內,當受敬拜。
凡人欲得救,必須如此思想三位一體上帝。
再者,為得永生,人亦當忠信信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成為肉身。
純正信仰即是:我們信上帝的兒子,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既是神,亦是人;
祂是神,與父同質,受生於萬世之前;
祂是人,與母同質,生於世上;
祂是完全的上帝,完全的人,具有理性的靈魂與人類的身體;
按神性與父同等,按人性低於父。
祂雖是上帝與人,然非二,乃是一基督;
祂是一,非因神性變為人性,乃因神性取了人性;
祂全然合一,非因二性混雜,乃因位格為一。
如理性的靈魂與身體合成一人,上帝與人合成一基督。
祂為救我們受難,降至陰間,第三日從死復活;
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;
將來必從那裡降臨,審判活人死人。
祂降臨時,眾人身體復活,供認所行之事;
行善者進入永生,作惡者墮入永火。
此乃大公基督教信仰,人除非忠信堅信,否則不能得救。

註:此信經因結構嚴密,被視為教義神學的典範文本
特點
詳細闡述三位一體與基督二性,以「凡人欲得救……」開頭,強調信經的救贖必要性。
可能源自高盧或西班牙,後被納入天主教日課。
二、中世紀發展(6-11世紀):地方信經與東西分歧
1. 《亞他那修信經》(約6世紀)
台灣繁體版開頭
「凡人欲得救,首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……父永恆,子永恆,聖靈永恆,然非三永恆,而是一永恆。」
2. 「和子句」爭議(589年)
西班牙新增條款
「聖靈從父『和子』(Filioque)發出。」
東方教會反對:堅持「從父而出」原文。
二、中世紀發展(6-11世紀):地方信經與東西分歧
1. 《亞他那修信經》(約6世紀)


台灣繁體版開頭
「凡人欲得救,首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……父永恆,子永恆,聖靈永恆,然非三永恆,而是一永恆。」
2. 「和子句」爭議(589年)
西班牙新增條款
「聖靈從父『和子』(Filioque)發出。」
東方教會反對:堅持「從父而出」原文。

2. 「和子句」(Filioque)爭議

起源:589年西班牙托萊多會議首次在信經中加入聖靈「從父和子(Filioque)發出」。
衝突:東方教會堅持聖靈「僅從父而出」,視西方修改為篡改信經。
加劇分裂:1054年東西教會大分裂的關鍵神學因素之一。

三、宗教改革時期(16世紀):信經的重新詮釋

1. 天主教特倫特大公會議(1545-1563)

《特倫特信經》(1546年頒布繁體中文版)
「我堅決承認並接納聖使徒與教父們所傳授的一切信理,尤其是聖潔的大公會議(指特倫特會議)所界定關於原罪與稱義的教導。
我同樣承認《聖經》與聖傳(Sacred Tradition)具有同等權威,二者皆由基督授予使徒,並由聖靈在教會中保存、傳遞。
我承認新舊約《聖經》正典共七十三卷(註:含次經),其列表由同一大公會議頒布,並按教會傳統解釋,不得私意曲解。
我承認七件聖事(Sacraments)皆由基督設立,對救恩必要:聖洗、堅振、聖體、告解、終傅、聖秩、婚配。
我承認在感恩祭(聖體聖事)中,餅與酒的本質真實轉變(Transubstantiation)為基督的體血,此為我們救贖的記號與實效。
我承認告解聖事中,司鐸有赦罪的權柄,此權柄源自基督對使徒的授予(『你們赦免誰的罪…』)。
我承認煉獄(Purgatory)的存在,亡者靈魂可藉信眾的祈禱與教會的犧牲(彌撒)得助。
我承認聖人代禱與敬禮聖髑的效力,並尊榮童貞榮福馬利亞為天主之母(Theotokos),終身無染原罪。
我承認羅馬教宗為基督在世代表、普世教會最高牧者,其於信仰與道德事務上的決定不可錯誤(Infallibility)。
我堅拒並譴責一切與上述信理相悖的異端,尤其是馬丁·路德及其追隨者的主張。
此信仰真實無偽,我願以生命持守,並傳授子孫。天主助我,阿們。」
立場:重申傳統信經不可變更性,駁斥新教對信經權威的質疑。
三、宗教改革時期(16世紀)
1. 天主教《特倫特信經》(1546年)
台灣繁體版摘要
「我堅信聖傳與聖經具有同等權威。」
2. 路德宗《奧格斯堡信綱》(1530年)
台灣繁體版核心
「教會是聖徒的團體,福音被純正宣講,聖禮被按設立施行。」

2. 新教各派的態度

路德宗:保留《尼西亞信經》《使徒信經》,視為信仰摘要。
改革宗:加爾文認可信經,但更強調《聖經》至高性。
激進改教派(如重洗派):拒絕信經,主張回歸《聖經》純粹文本。
三、宗教改革時期(16世紀)
1. 天主教《特倫特信經》(1546年)
台灣繁體版摘要
「我堅信聖傳與聖經具有同等權威。」
2. 路德宗《奧格斯堡信綱》(1530年)
台灣繁體版核心
「教會是聖徒的團體,福音被純正宣講,聖禮被按設立施行。」

四、近現代演變(17-21世紀):多元化與普世對話

1. 天主教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(1962-1965)

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禮儀版(台灣繁體中文)
我信獨一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和有形無形萬物的主。
我信獨一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,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,從神出的神,從光出的光,從真神出的真神,受生而非被造,與父同質;萬物都是藉著祂所造的;祂為要拯救我們世人,從天降臨,因聖靈的大能,由童貞女馬利亞取得肉身,成為世人;在本丟·彼拉多手下,為我們被釘十字架,受難,埋葬;照聖經所言,第三日復活,升天,坐在父的右邊;將來必在榮耀中再臨,審判活人死人;祂的國度永無窮盡。
我信聖靈,是主,是賜生命者,從父出來(※註),與父、子同受敬拜,同享尊榮;祂曾藉眾先知傳話。
我信唯一、神聖、大公、使徒的教會。我承認使罪得赦的獨一洗禮。我指望死人復活,並來世的生命。阿們。
更新詮釋:在《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》中,將信經視為「信仰的活傳統」,而非僵化條文。

2. 普世教會合一運動

共同基礎:1961年世界基督教協會(WCC)以《尼西亞信經》為跨教派對話基礎。
東方正教會:堅持381年原文,反對「和子句」。

3. 當代挑戰

非三位一體派系:如耶和華見證人、一位論派拒絕傳統信經。
後現代神學:部分自由派學者主張信經需「重新情境化」以適應現代多元社會。
四、近現代發展(19-21世紀)
1. 天主教《梵二信仰宣言》(1965年)
台灣繁體版精神
「信經是活的傳統,需在現代處境中重新詮釋。」
2. 普世教會《共同信經》(1982年)
台灣繁體版節錄
「我們同信一位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……」
附:台灣教會現行通用版本
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(禮儀用繁體版全文):
「我信獨一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和有形無形萬物的主。我信獨一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……祂為我們人類並我們的得救,從天降臨……我信聖靈……我信使徒所傳唯一、神聖、大公的教會……」




信經演變的關鍵特徵總結

  1. 神學功能:從抵禦異端(如亞流派)到定義救贖核心(如《亞他那修信經》)。
  2. 政治角色:早期與羅馬帝國結合,中世紀成為教權與王權的角力工具。
  3. 文本固化:5世紀後未再產生普世公認的新信經,但詮釋持續變化。

現狀

  • 禮儀使用:天主教、東正教、主流新教仍定期誦念《尼西亞信經》。
  • 神學權威:保守派視為不可更改的信仰準繩,自由派則傾向歷史批判解讀。

如需特定時期的細節或文本比較,可進一步探討! 📜





一、尼西亞大公會議(325年)與《尼西亞信經》

  1. 歷史背景
    1. 羅馬帝國在君士坦丁大帝統治下逐漸基督教化,但教會內部因「亞流派爭議」(Arian Controversy)分裂。亞流(Arius)主張「聖子與聖父非同質」,挑戰傳統三位一體論。
    1. 君士坦丁為統一教會,於325年召集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(First Council of Nicaea),與會者包括318名主教。
  2. 信經內容重點
    1. 明確宣告聖子「與父同質」(希臘文:ὁμοούσιος, homoousios),否定亞流派主張。
    1. 信經原文為希臘文,核心條款如下:

「我們信獨一的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……出自真神的真神,受生而非被造,與父同質……」

  • 後續影響
    • 亞流派雖暫被壓制,但爭議持續,需後續會議進一步釐清。

二、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(381年)與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

  1. 會議背景
    1. 亞流派勢力仍在東部教會蔓延,且聖靈的神性問題浮現(如「馬其頓尼派」否定聖靈的神性)。
    1. 東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召集會議,完善信經。
  2. 信經修訂重點
    1. 擴充聖靈論:「我們信聖靈,是主,是賜生命者,從父出來,與父、子同受敬拜……」
    1. 今日天主教會、東正教會禮儀中使用的《尼西亞信經》實為此版本(非325年原文)。

三、以弗所大公會議(431年)與基督論爭端

  1. 爭議核心
    1. 聶斯托利(Nestorius)主張基督「神人二性分離」,遭亞歷山大學派反對。
    1. 會議定調「基督一位格論」,確立馬利亞「上帝之母」(Theotokos)稱號。
  2. 信經角色
    1. 會議重申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權威,駁斥聶斯托利派,但未新增信經。

四、迦克墩大公會議(451年)與《迦克墩信經》

  1. 歷史意義
    1. 回應「一性論」(Monophysitism)爭議,制定基督論正統定義。
  2. 信經內容
    1. 採用教宗利奧一世的《大卷》(Tome of Leo),定義基督「在神性與人性中,二性不相混亂、不改變、不分開、不離散」。
    1. 此信經成為東西方教會共同接受的基督論標準,但導致一性論派教會(如埃及、敘利亞)分裂。

五、中世紀信經的補充與地方性信經

  1. 《亞他那修信經》(約5-6世紀)
    1. 雖名為亞他那修(Athanasius)所作,實為後人託名。
    1. 特色:詳細闡述三位一體論與基督論,以拉丁文寫成,流行於西方教會。

「凡人欲得救,首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……父永恆、子永恆、聖靈永恆,然非三永恆,而是一永恆。」

  • 西班牙的《托萊多信經》(589年)
    • 第三次托萊多會議加入「和子句」(Filioque),主張聖靈「從父和子」發出,成為後來東西方教會分裂的導火線之一。

六、東西方教會分裂(1054年)後的發展

  1. 東方正教會
    1. 嚴格維持381年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原文,拒絕「和子句」。
  2. 羅馬天主教會
    1. 中世紀經院哲學家(如托馬斯·阿奎那)系統化信經神學,但信經文本固定化,未再新增大公會議信經。

結論:信經發展的歷史意義

  1. 神學功能:確立正統教義邊界,抵擋異端(如亞流派、一性論)。
  2. 政治功能:帝國與教會合作,通過信經統一信仰,強化社會穩定。
  3. 禮儀功能:信經融入聖餐禮(尤其西方教會),成為信徒信仰宣告的核心文本。



從西元325年尼西亞大公會議制定《尼西亞信經》開始,基督教信經的發展,既是信仰的見證,也是對異端挑戰的回應。

以下是基督教信經從尼西亞信經開始的發展歷程,從教會歷史與神學角度詳細說明:


一、325年:尼西亞大公會議與《尼西亞信經》的制定

背景:
當時亞流(Arius)主張耶穌不是永恆的神,只是受造物,是「有起初」的存在。這一教義引發劇烈爭議。

目的:
確立耶穌基督的神性,釐清祂與父神的同質(homoousios)關係,對抗亞流主義。

內容:
首次用「與父同質」(ὁμοούσιος)這個詞來形容聖子與父的本質一致。
基本信條包括:相信獨一的神、相信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、為人類救贖而降世、受難、復活、升天、將再來審判活人死人。


二、381年: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與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

背景:
聖靈的神性受到否認(如馬其頓主義),需進一步闡明三位一體。

發展:
這次會議擴充了325年信經,特別是對聖靈位格的說明:
「我們信聖靈,是主,是賜生命者,從父出來,與父子同受敬拜、同受尊榮。」

結果:
形成今日公認的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,為東西方教會共同接受。

我信獨一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和一切可見不可見之萬物的主。
我信獨一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,在萬世以前為父所生,
出於上帝的上帝,出於光的光,出於真神的真神;
為生非造,與父同質,萬物皆藉著祂受造。
祂為我們人類,並為我們的得救,從天降臨;
因聖靈的能力,藉童貞女馬利亞成肉身,成為人;
在本丟彼拉多手下為我們釘十字架,受難、埋葬;
第三天照聖經所說復活;升天,坐在父的右邊;
祂將榮耀再來,審判活人死人,祂的國永無窮盡。
我信聖靈,是主,是賜生命者,從父而出,
與父與子同受敬拜,同受尊榮,祂曾藉眾先知說話。
我信獨一聖而公之教會,使徒所傳的教會。
我認一洗,為赦罪。
我盼望死人復活,並來世的生命。
阿們。

三、431年:以弗所大公會議

背景:
針對聶斯多留主義(Nestorianism),該教派否認馬利亞為「神的母親」(Theotokos),將耶穌神性與人性割裂。

影響:
確認馬利亞為「神的母親」是正統教義,並強調耶穌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,兩性合一而不可分。

信經發展:
雖未增加正式信經條文,但加強了對《尼西亞信經》的認信與捍衛,並禁止擅自編寫新信經。


四、451年:迦克墩大公會議與《迦克墩信條》

背景:
對抗尤提克(Eutyches)的一性論(Monophysitism),該論主張基督只有單一神性。

信條核心:
承認耶穌基督是「一位主,在兩性中、無混亂、不變、不分、不離地聯合」。

意義:
確立基督論的正統信仰,至今為大公教會(天主教、東正教、新教)共通基礎。


五、6–9世紀:西方教會的《使徒信經》發展與定型

背景:
原為洗禮用的羅馬信條(Old Roman Creed),逐漸口述、流傳與擴充而成。

內容:
較簡潔,重點包括:創造主、基督的受難與復活、聖靈、教會、赦罪、復活、永生。

意義:
為西方教會洗禮與教育的重要信仰告白,新教亦高度重視。

《使徒信經》(Apostles’ Creed)
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;
我信我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;
因聖靈感孕,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;
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,被釘於十字架,受死,埋葬;
降在陰間,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;
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;
將來必從那裡降臨,審判活人、死人。
我信聖靈;
我信聖而公之教會;我信聖徒相通;
我信罪得赦免;
我信身體復活;
我信永生。
阿們。

六、589年:托雷多會議與「聖靈由父和子而出」(Filioque)之增補

內容:
拉丁教會將《尼西亞信經》中「聖靈從父而出」改為「聖靈從父和子而出」(Filioque)。

影響:
引發東西教會神學爭議,成為1054年大分裂的導火線之一。


七、宗教改革時期的信經與信條(16世紀起)

背景:
馬丁·路德、加爾文等改教者強調「信仰告白」的重要,編寫多種信條文件以捍衛信仰。

代表信條:

  • 路德宗:《奧斯堡信條》(1530)
  • 改革宗:《比利時信條》、《海德堡要理問答》、《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》

目的:
在反對天主教的同時,強調聖經至上、恩典因信稱義、普世教會的合一。


小結:

基督教信經的發展是一部「在爭戰中守住真道」的歷史。
從尼西亞大公會議的初步定義,到迦克墩對基督二性的清晰闡述,再到宗教改革的信條撰寫,教會逐步明確了「我們所信的是誰」。

信經,不只是教義,更是歷代聖徒的見證,為今日信徒提供根基與方向。

《亞他那修信經》
凡願得救的,首先必須持守普世教會之信仰。
若不完全持守此信仰,定不能得救。
普世教會的信仰就是:我們敬拜獨一上帝於三位一體,三位一體於獨一上帝,
不混淆位格,不分割本質。
父是一位,子是一位,聖靈也是一位;
但父、子、聖靈同一本性,同一榮耀,同一永恆;
父無始無終,子無始無終,聖靈亦無始無終;
父是全能的,子是全能的,聖靈也是全能的;
然而不是三位全能者,乃是一位全能者;
父是上帝,子是上帝,聖靈也是上帝;
然而不是三位上帝,乃是一位上帝;
父是主,子是主,聖靈也是主;
然而不是三位主,乃是一位主;
因為正如基督教真理所要求,我們各自承認三位為主、為上帝,
但又不說有三位主或三位上帝;
父不是由誰造的,也不是受誰生的,也不是由誰出來的;
子是由父單獨所生的;
聖靈是由父與子所出;
在這三位之中,沒有先後,沒有大少,
三位彼此同等,永恆共存;
所以在一切事上,如上所述,三位一體應當被敬拜。
凡不如此信的,不能得救。
此外,關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正信是這樣的:
我們信並承認,我們主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,是上帝也是人;
祂是上帝,由父的本性,在萬世以前為父所生;
祂是人,由母親的本性,在世上為人所生;
完全是上帝,也完全是人,具有理性的靈魂和人的身體;
按神性說,與父同等;按人性說,低於父;
雖然祂是上帝也是人,但不是兩位,乃是一位基督;
是一位,不是因為神性變為人性,
乃是因為人性被納入神性;
是一位,不是位格混合,乃是位格合一;
正如理性靈魂與肉身合成一位人一樣,
同樣上帝與人合成一位基督。
祂為救我們受苦、被釘十字架、死、埋葬,降陰間;
第三日復活,升天,坐在父的右邊;
將來要從那裡降臨,審判活人死人;
當祂來時,所有人都要復活,並交帳;
行善的要進入永生,作惡的要進入永火。
這就是普世教會的信仰。凡不忠誠堅信者,必不能得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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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語
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。

我信我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。祂從聖靈感孕,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,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,被釘於十字架,受死,埋葬,降在陰間,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,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,將來必從那裡降臨,審判活人與死人。

我信聖靈,聖而公的教會,聖徒的相通,罪的赦免,身體的復活,永遠的生命。阿們。
信經正文

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。
我信我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;
因著聖靈成孕,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;
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難,被釘於十字架,受死,埋葬;
降在陰間;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;
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;
將來必從那裡降臨,審判活人,死人。
我信聖靈;
我信聖而公之教會;我信聖徒相通;
我信罪得赦免,
我信身體復活;
我信永生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