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公會議

「大公會議」(Ecumenical Councils)是早期教會中為了解決信仰爭議、釐清教義、維護合一,由帝國召集主教普遍參與的重要會議。
「大公」的意思是「普世的」(來自希臘文 oikoumenē,意指全世界),強調教會整體的共識與權威。

一、大公會議的重要意義:

  1. 釐清與定義教義:尤其是三位一體與基督論
  2. 對抗異端思想:保持教會合一與純正信仰
  3. 確立信經與信條:如《尼西亞信經》、《迦克墩信條》等
  4. 體現教會公議精神:信仰須由整體教會代表共同釐定

早期教會公認的七次大公會議發生在西元 4 世紀至 8 世紀,特別針對基督論與三位一體的教義發展具有決定性影響。
以下為各次會議的說明:

西元內容
325第一次:尼西亞大公會議(Nicaea I)
時間:西元 325 年
地點:小亞細亞尼西亞(今土耳其伊茲尼克)
召集者:羅馬皇帝 君士坦丁大帝
主要議題
反對亞流主義(Arianism)──否認基督與父同等
制定《尼西亞信經》(初稿)
結果
宣告基督是「與父同質」(homoousios
亞流被定為異端
尼西亞會議(325)
核心教義確立:基督與父同質(homoousios),正式肯定基督完全神性。
影響
樹立正統信仰標準
將異端(如亞流主義)排除在外
為後續三位一體教義奠基
381第二次: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(Constantinople I)
時間:381 年
地點:君士坦丁堡
召集者:皇帝 狄奧多西一世
主要議題
強化尼西亞信經
反對馬其頓派(否認聖靈為神)
結果
聖靈被確認為三位一體的第三位格
完善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(東正教沿用至今)
君士坦丁堡會議(381)
核心教義發展:聖靈也是神,與父子同等,同屬三位一體。
影響
完善《尼西亞信經》為《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》
確立三位一體完整神學架構
成為今日東正教、天主教、部分新教共認的信經
431第三次:以弗所大公會議(Ephesus)
時間:431 年
地點:以弗所
召集者:皇帝 狄奧多西二世
主要議題
反對聶斯多留主義(Nestorianism)──否認基督一位格的神人合一
結果
宣告聖母瑪利亞為「神之母」(Theotokos
維護基督一位格、兩性合一的教義
 以弗所會議(431)
核心教義確立:「基督一位格兩性合一」(神人同體)
影響
聖母稱為「神之母」(Theotokos),強化基督的神性與人性的合一
導致東方教會第一次分裂,形成「東方亞述教會」(聶斯多留派)
451第四次:迦克墩大公會議(Chalcedon)
時間:451 年
地點:迦克墩(今伊斯坦堡附近)
召集者:皇帝 馬爾西安
主要議題
反對尤提克派(Eutychianism)──混淆基督神性與人性
結果
定義基督具有「兩性不混亂、不變化、不分離、不分割」
成為基督論的經典表達(「迦克墩信條」)
迦克墩會議(451)
核心教義確立:基督有「兩性」,不混亂、不改變、不分割、不分離
影響
成為主流基督宗教基督論的經典陳述
導致第二次分裂:一些教會(如埃及、敘利亞、亞美尼亞)不接受此教義,形成「東方正統教會(非迦克墩派)
553第五次:第二次君士坦丁堡會議(Constantinople II)
時間:553 年
地點:君士坦丁堡
召集者:皇帝 查士丁尼
主要議題
處理以弗所與迦克墩會議後的爭議與調解
再次譴責一些亞流、聶斯多留思想殘餘
第二次君士坦丁堡會議(553)
核心目的:修補與非迦克墩派教會的裂痕,反擊亞流與聶斯多留殘餘思想。
影響
沒有成功促成教會合一
神學上更強調基督的合一位格
680-681第六次:第三次君士坦丁堡會議(Constantinople III)
時間:680–681 年
地點:君士坦丁堡
召集者:皇帝 君士坦丁四世
主要議題
反對單意志論(Monothelitism)──主張基督只有一個神意志
結果
宣認基督有「兩性兩意志」,但順從合一
捍衛基督完全的神性與完全的人性
第三次君士坦丁堡會議(680–681)
核心教義確立:基督有兩性,也有兩意志(神的意志與人的意志),二者和諧不對立。
影響
抵抗單意志論(Monothelitism)異端
加深基督完整人性的理解
787第七次:尼西亞第二次大公會議(Nicaea II)
時間:787 年
地點:尼西亞
召集者:皇后 艾琳
主要議題
處理「聖像破壞運動」爭議(Iconoclasm)
結果
教會確認聖像的合法使用,可作為敬拜中的工具(非對象)
第二次尼西亞會議(787)
核心教義確立:肯定聖像在教會中合法且有教育與敬虔價值,但不等於拜偶像。
影響
東方教會接受聖像崇敬(proskynesis),但非敬拜(latreia
為日後東西教會在敬拜形式上的衝突埋下種子

二、七次大公會議對東西教會分裂的影響:

主題東方教會(東正教)西方教會(羅馬天主教)相關會議
基督論側重「神人合一」、「兩性共存」接受迦克墩定義,但更強調人性的順服迦克墩會議(451)
聖靈的來源(Filioque)聖靈出自父聖靈出自父「及子」非大公會議,但君士坦丁堡信經後期拉丁教會自行添加
聖像使用接受聖像敬禮(非崇拜)也接受,但有不同發展尼西亞二會議(787)
教會體制各地主教平等,重視公會合一羅馬主教至上(教宗制)各會議皆未明文授予教宗至上
語言與文化希臘文化,禮儀用希臘文拉丁文化,禮儀用拉丁文——

三、東西教會正式分裂(1054 年)

雖然七次大公會議都在東羅馬帝國內召開,也有西方主教參與,但之後:

  • 西方教會漸強調教宗至上
  • 東方教會強調教會共融與傳統

最後在 1054 年,發生**「東西教會大分裂」(Great Schism)**,東正教與天主教分裂為兩大教會體系,彼此互相革除教籍。

七次大公會議之後,基督宗教世界經歷了教會分裂(1054年),因此後來的大公會議在東西教會中分道揚鑣。以下說明七次大公會議(787年尼西亞二會)之後的情況,分為東方教會與**西方教會(羅馬天主教)**的會議發展:


1054年東西教會分列之後。。。

一、東方教會(東正教)的會議情況

1. 後七次會議:未被普遍接納為「第八大公會議」

東正教對是否存在「第八大公會議」仍存爭議,但有些會議具有重要地位:

(1)879–880年 君士坦丁堡會議

  • 支持聖佛提烏斯(Photius)任大主教。
  • 否定「Filioque」(聖靈從父及子而出)。
  • 某些東正教教會稱此為「第八大公會議」。

(2)1341–1351年 帕拉馬斯神學爭論會議

  • 支持赫西卡斯主義(Hesychasm),肯定葛列果里·帕拉馬斯的神學。
  • 被視為靈修與神秘神學的重要標誌。

然而,東正教保守地看待「大公會議」的定義,認為只有在普世教會尚未分裂、東西一致承認時所召開的會議才可稱為真正「大公」。因此,他們普遍仍只承認最初的七次大公會議


二、西方教會(羅馬天主教)的「大公會議」發展

羅馬天主教繼續召開多次被視為「Ecumenical Councils」的大公會議,數量多達 21次(包括七次在內),其後最具影響力的幾次如下:

8. 第四拉特朗會議(1215)

  • 由教宗英諾森三世召開
  • 定義變質說(Transubstantiation):聖餐中的餅與酒實質變為基督的身體與血。
  • 規定懺悔制度、反異端政策、巡迴講道團設立(如道明會)

14–16. 康士坦茨會議(1414–1418)

  • 解決西方教會三位教宗對立(「西方大分裂」)
  • 宣布教宗須受大公會議規範(Conciliarism)
  • 燒死約翰·胡斯(Jan Hus)

17. 特倫特會議(1545–1563)

  • 為對抗宗教改革而召開
  • 確立羅馬天主教正式教義,包括聖經與傳統並重、七聖事、煉獄教義等
  • 整頓神職制度、神學教育、出版《天主教教理》

20. 第一次梵蒂岡會議(1869–1870)

  • 確立教宗「無誤信條」:教宗在「前提條件」下的信仰宣告具有絕對無誤權威
  • 增加羅馬集權化的信仰核心

21. 第二次梵蒂岡會議(1962–1965)

  • 由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召開
  • 現代化改革
    • 使用俗語舉行彌撒
    • 強調教友地位與普遍聖召
    • 開啟與其他基督宗派、宗教對話(如猶太教、伊斯蘭教)

三、東西教會對「大公會議」的理解差異

項目東正教(Eastern Orthodox)羅馬天主教(Roman Catholic)
大公會議定義普世教會接受,合一之下的會議教宗召集或批准即可算大公會議
公認會議數7 次(最多至 879 年)21 次(包括中世紀與近代)
教會權威中心主教會議合一制教宗至上制
對宗教改革反應未參與通過特倫特會議明確反對

小結

  • 七次大公會議之後,羅馬天主教延續大公會議制度,形成21次會議傳統,逐漸強化教宗的角色。
  • 東正教則尊重主教會議,但更重傳統合一性,不輕易承認新大公會議
  • 隨著1054年東西教會分裂,雙方「大公」定義已無法統一。